中创环保董事长等延期履行增持承诺 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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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中创环保(300056,原“三维丝”)发布公告,公司于6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公告显示,中创环保于2022年12月23日、12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长张红亮、副董事长徐秀丽计划自2022年12月2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各不低于100万元。1月17日,公司董事长张红亮增持公司股份6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徐秀丽尚未增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亮与徐秀丽尚未完成增持计划。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张红亮、徐秀丽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期6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12月26日履行完毕。
同日,中创环保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资国信分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由21.15%下降至15.9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光辉、宋安芳夫妇。
针对此次中资国信受让中创尊汇100%股权,有投资者提出疑问,中创凌兴和中创尊汇是否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中创凌兴和中资国信是否独立行使表决权?对此,中创环保尚未给出答复。
此外,中创环保的证券虚假陈述还导致受损投资者发起维权索赔。2019年4月30日,中创环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创环保2022年年报显示,部分投资者以中创环保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其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中创环保给予赔偿。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诉索赔金额为10009.43万元,上述案件尚未审理,中创环保已确认预计负债4737.55万元。
针对中创环保的虚假陈述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间买入中创环保股票,且在2017年4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间买入中创环保股票,且在2017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谢保平律师还提醒,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5月1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而且已有投资者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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